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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社論》杜絕不打方向燈惡習 口罩團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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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報導南投縣邱姓婦人日前駕車上國道,十四秒內兩度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,被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拍下向警方檢舉,顯示了國內駕駛人沒有打方向燈的習慣,已是司空見慣的事,成為交通安全的隱形殺手。

此一案件,國道警察以「連續兩次違規」寄出兩張罰單,共開罰二千四百元。邱女認為只違規一次,不應被開兩張罰單,她還批警方「搶錢!」警方則強調,邱女變換車道確屬兩次動作。這個事件被網友當成趣聞來看,國人開車轉向、變換車導不打方向燈隨處可見,駕駛人習以為常,已嚴重到影響交通安全,交通主管單位必須採取有效制止措施。

遭開單的邱婦將罰單放在網路上抗議警方濫開紅單,雖未獲得網友認同,不過可以看出她可能認為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是很「正常」的行為,而且為了這種「小事」連開兩張罰單,認為不合理。有開車經驗的人,都很清楚國人駕車起動、停車、轉向隨心所欲,視方向燈為無物;但對於其他用路人來說,道路上車輛動態完全不可預期,可謂防不勝防步步驚心;而放縱國內養成這個壞習慣的,則是監理及執法單位。

關鍵在於國內駕照考試,只重開車技巧而不重駕駛倫理,對於轉彎要打方向燈這種習慣完全不重視,因此在二○一一年之前,考照時駕駛人不打方向燈的扣分只有二分,也就是考照全程都不理會方向燈這回事,照樣可以領回駕照,也正因為如此,駕駛人正式上路後也就認為打方向燈不是重要的動作,造成全國各地馬路上行駛的車子,動態都變得不可預期,有如定時炸彈,隨時都可能因無預警的隨意變換車道而引爆。

監理單位放任駕駛人不打方向燈,早受詬病,一直到了二○一一年三月才將考照不打方向燈的扣分提高到扣八分,以考照要七十分及格的標準,也就是在考照時要四次不打方向燈,才會不及格,這個毫不負責任的制度一直到了二○一三年七月,才加重扣分到十六分,也就是仍然允許一次「失誤」;看似已將不打方向燈的規定訂得很嚴格,但是比起在國外駕駛路考,只要起駛時未打燈,立即就被請回家的標準,仍然寬鬆許多。

國內監理主管單位如此厚愛駕駛人,已對國內交通安全種下難以更改的駕駛惡習;目前在路上駕車者,二○一三年七月以後才考上駕照的人應屬少數,而這些初學者看到滿街駕駛都不打方向燈時,也就有樣學樣,放棄了轉向前應撥動方向燈的舉指之勞。不但一般駕駛人如此,連職業駕駛也逐漸懶得打燈;本月中旬新北一家客運就接到客訴,有公車駕駛在三線道路段,不斷從最外側直接切到最內側車道,又從最內側切入外側,導致直行車輛措手不及險象環生,有案可查。可見不打方向燈已成道路駕駛趨勢,絕非危言聳聽。

因此要改善國人駕車不打方向燈的習性,必須由多向面著手;首先就是從嚴格要求職業駕駛人一定要謹守駕駛倫理,職業駕駛用路最多,也是一般駕駛人的榜樣,職業駕駛人行車時要能做出最切實動作,才可能帶動整體交通秩序;其次是實施更嚴格的監理規範,轉彎不打方向燈的扣分規格宜比照闖紅燈,絕不容有「一不小心」忘了打方向燈的空間;最後則是加重違規處罰,嚴格取締。更改駕駛習慣不易,不用重典,難以收到實效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社論-杜絕不打方向燈惡習-160000002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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